荔财社〔2023〕54号
荔城区人社局、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4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莆财社〔2023〕53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财社〔2019〕66号)等文件精神,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78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补助资金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第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05,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要优先保障一季度“开门红”工作资金支出需要,确保相关就业政策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95号)要求,加大县(区)级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市级将加强绩效评价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荔城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
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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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对象 |
类款项 |
工作内容 |
资金 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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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劳 动 就 业 中 心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个人 |
2080701 就业创业 服务补贴 |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以及用于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相关支出、开发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助经费、失业动态监测费、稳定就业奖补、政策宣传、一次性吸纳补贴、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 |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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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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