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农〔2023〕27号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60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
请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福建省红火蚁疫情专业化防控工作方案》(附件4)的要求,根据实际,抓紧完善实施方案,强化技术指导,扎实看好病虫害防控,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任务清单
3. 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4. 福建省红火蚁疫情专业化防控工作方案
荔城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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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红火蚁防治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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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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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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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 |
红火蚁防治面积8000亩以上、防效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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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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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601001区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荔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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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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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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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红火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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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县 |
区域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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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项目县红火蚁防控面积 |
反映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情况 |
荔城区 |
≥80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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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红火蚁防控效果 |
反映红火蚁防控成效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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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时效 |
反映防控实施及时性 |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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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反映采购物质或服务成本情况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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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 |
反映防控区域保障粮食和农业生产情况 |
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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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 |
反映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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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目标
通过加强红火蚁监测和防控,有效降低农区红火蚁发生程度,扑灭新传入、小范围的疫情点,切实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势头,避免因红火蚁伤人而引起社会恐慌和大面积弃耕。
二、工作内容
(一)任务安排。一是10个红火蚁发生面积较小、较为集中、具备一定隔离条件的县(市、区)实施全区域专业化防控,红火蚁防效达到100%,实现动态清零。二是51个红火蚁发生面积超过2500亩的县(市、区)实施专业化防控,红火蚁防治率达90%以上,有效控制疫情的危害,降低发生程度,并逐步缩小疫情发生范围。监测防控任务47.4万亩。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主要用于项目县(市、区)红火蚁监测与防控工作。一是实施动态清零项目县(市、区)各补助4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要求防效达到100%;二是实施大面积专业化防治的项目县(市、区)按红火蚁疫情防治任务面积补助不超过80元/亩,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各项目县(市、区)用于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普查、监测、监理的费用不得超过中央补助资金的5%。
(三)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红火蚁专业化服务组织及实施疫情防控现场检疫监测、技术指导、宣传培训、专家咨询、监理等工作的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按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55号)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与协调下,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林业、住建、交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协调推动疫情防治,要全面加强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配强工作人员,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切实做好红火蚁疫情监测、分析、评估、预报,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取得成效。实现红火蚁疫情动态清零的县(市、区)
要持续跟踪和巩固成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项目县要认真落实植物疫情监测和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红火蚁疫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对红火蚁疫情发生范围和面积要采用电子地图进行定位标示,做到防控效果可查可核,并由相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专家组成的督导验收组验收。红火蚁防治可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要对中标专业化防治组织的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包括项目实施的规范性、使用技术与药剂的科学性、防控工作相关档案
资料的完整性,并对防治组织防控工作实施进度与防控成效开展定期验收,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严格依法实施。各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红火蚁疫情防治服务项目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开展红火蚁防治服务项目采购,确保红火蚁疫情专业化防治工作的顺利施行。
(四)强化资金管理。要按照《农业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红火蚁专业化防控防治及现场检疫监测、技术指导、宣传培训、专家咨询、监理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防控措施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挪用、骗取、挤占资金,杜绝因不作为而导致的资金大量结余情况。
(五)实施项目时间安排
1.2023年7月底前,完成红火蚁疫情防治服务组织的采购招投标工作。
2.2023年8月份起,中标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应全面进场开展防治;完成秋季全面防治后,相关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对防效进行验收。
3.2023年11月30日前,项目县将工作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成效、存在问题)报设区市植保植检站,设区市植保植检站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植保植检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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