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4〕62号
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健康福建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2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5万元(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项目支出列“2101899-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事务支出”。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省级、市县财政补助等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年度专项资金下达情况,现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3)随文下达,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附件:1.2024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荔城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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