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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财政局 时间:2024-06-2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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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财农〔2024〕29号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5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的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系统直达模块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提升项目(含高效节水灌溉),你局要抓紧做好2024年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资金拨付等工作。按程序抓紧推进项目进度,改造提升项目要做到当年立项、当年完工。

  三、你局要将农田建设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事项,积极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政策性金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相关渠道资金,多元化加大资金投入,按时保质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任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将2024年度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见附件3)。

  五、请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本年应下达资金合计(万元)

本次下达资金合计(万元)

本年应下达新建和改造提升面积(亩)

本次下达新建和改造提升面积(亩)

合计

新增建设

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荔城区

205

205

1000

1000

950

1000

  附件2

  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田建设补助专项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601 区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荔城区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20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新建高标准农田1000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950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产能。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区域目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亩)

新增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

1000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95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数量比例

≥95%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

2年

当年项目设计批复率

当年6月底前完成批复的项目数量比例

100%

当年项目开工率

立项当年10月底前开工项目数量比例

100%

新建项目完工率

立项第二年10月底前完工项目数量比例

100%

改造提升项目完工率

立项当年年底前完工项目数量比例

≥9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性资金合计投入标准

≥240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项目区实施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比例或单位面积年粮食或其他农产品产量增加比例

≥10%

田间道路通达度

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

平原达到100%,丘陵区≥90%

生态效益指标

耕地质量等级

项目区实施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对比提升等级

≥0.5个等级

灌溉水资源利用率

项目区实施后农田灌溉水利用率提高比例

≥10%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区农户收入增长幅度

项目区实施后每个直接受益农户年收入增长幅度

≥15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业种植结构

项目区农田作物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即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度

抽样调查项目区受益群众的满意率

≥90%

  附件3

  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任务清单

荔城区

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0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50亩

统一标准优化布局,强化农田建设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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