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5〕24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18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45.3万元(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支出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由你单位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由你单位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学生助学、残疾人文化服务、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
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3)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
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
单位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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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总额 |
已下达 |
本次下达 |
补助资金总额 |
已下达 |
本次下达 |
|
|
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
67.56 |
54.03 |
13.53 |
84.35 |
52.58 |
3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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