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莆教财[2025]23号)文件精神,原下达给荔城区教育局“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金(荔财教[2025]6号、闽财教指[2024]101号) 672万元指标收回,该资金调剂下达给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详见附件1)。支出款列“2050202小学教育”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你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财[2021]2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0号)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不超范围使用。
二、加强项目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下加强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20]5号)要求,项目批复后,你校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规范组织实施,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落实主体责任。你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闽财教[2020]10号、闽财教[2021]22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方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
助资金安排表
2.提前下达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
制专项资金项目批复表
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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