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5〕28号
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25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21.85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支出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
三、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审计、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年度补助资金下达情况,现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随文下达。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附件:1.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荔城区卫生健康局 荔城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
信息公开类型: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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