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教〔2025〕35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小学校舍
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41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顺利实施,逐步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现下达2025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4万元,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原则。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主要以各地上报 2024-2025 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相关数据及地方投入、上年度资金支出、项目进展等情况为依据进行测算安排。
二、规范资金使用。区校安办要根据办学条件情况和资金管理要求,科学确定年度项目,加快执行进度,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坚决守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严禁搞政绩工程和超豪华建设。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三、严格项目管理。区校安办要严格项目审核,按照规定时限予以批复,同时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对产权归属和资金来源不明、超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复。项目批复后,区校安办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规范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建立年检制度。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校舍安全负总责,要按照闽政办[2014]45号文件通知精神,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辖区内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
五、加强绩效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管理,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方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校应于2025年7月底前将202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报送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并于2026年1月上旬报送绩效自评表至区教育局校安办(联系人:林向华,电话:2212619,电子邮箱:fqw000417 @163.com)。
六、强化资金监管。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经费安排表
2.下达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经费项目批
复表
3.2025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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