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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1-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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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荔道安办〔2014〕1号

各镇街道安办:
现将部交管局《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媒体宣传与区域联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媒体及客运车辆、公交车移动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媒体宣传。并积极、及时向各级媒体传送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加强出行安全提示。同时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春运五省联动宣传活动的通知》(闽交警网传〔2014〕14号),做好联动宣传工作。
二、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围绕部局发起的各热点话题,集中开展主题发布和热点话题讨论。并积极与部交管局、相邻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官方账号互动,可以图片、视频和长微博等方式,积极反映春运一线管理措施、基层民警保障安全、坚守岗位、服务出行的生动故事以及发出绕行分流建议和出行提示。各大队官方微博要明确专人负责春运“情满旅途、交警同行”公安交管部门微博话题发布,确保每个工作日和出行高峰主动发布微博内容不少于10条。要积极参与部局和总队微博话题讨论,倾听百姓诉求,分享出行信息。依托官方微博、微博群与网民开展互动,通过策划主题活动、有奖互动等方式带动网友转发政策信息、安全知识,分享出行信息,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形成共创“情满旅途、交警同行”的网络氛围。
??三、发挥短信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将近日部局下发的《农村地区安全行车提示》(附件1)、《春运交通安全提示》(附件2)通过短信平台、交警微博、电视滚动字幕、广播电台播报等方式,及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并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交通事故信息,警示提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每天通报国省干线公路通行情况,向每一位参与春运的客货车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短信,要将农村小(微)型面包车驾驶人纳入短信发送范围。
四、抓好宣传阵地拓展。用好部局下发的挂图、通稿、音频等宣传资料(见部交管局正文附件),制作下发一批有针对性的宣传作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大扩展。结合各地特点,有针对性的在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文化广场等阵地粘贴,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围绕一些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重点问题,如旅游包车和“营转非”客车安全问题、农村面包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问题、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问题、货车安全问题等,加大对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曝光力度。
五、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分众传媒宣传阵地,在广场、酒店、银行、超市等场所LED大屏幕、出租车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提示信息,在商业楼宇、公交车移动电视上播放交通安全专题片。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客运场站、广场、市区繁华路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宣传警示教育、信息咨询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六、加强通联工作保障。为保证工作到位,请指定一名春运期间期间宣传工作联络人,负责春运期间与支队、总队及各媒体的通联协调工作。春运宣传活动情况请于2月7日上午下班前通过省厅OA上传支队事故预防大队。
附件:1.农村地区安全行车提示
2.春运交通安全提示



荔城区道安办
2014年1月20日
附件1
农村地区安全行车提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春运将至,亲朋好友聚会、农闲赶集购物活动频繁,农村地区货车载人、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将会多发。今年1月上旬,已接连发生8起较大事故,其中4起发生在农村地区。特别是1月9日,甘肃天水甘谷县一乡村公路发生违法载12人的低速载货汽车翻坠事故,造成9死4伤,务必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我局将部分事故情况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编发成短信,供各地下载。请各地结合辖区典型案例及特点、问题,编辑成安全提示短信,近日一并通过短信平台、交警微博、电视滚动字幕、广播电台播报、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发放,提醒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和驾驶人,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一、1月9日,甘肃天水甘谷县一乡村公路发生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12人翻坠事故,造成9死4伤。交警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请不要违法载人及客货混装。
二、2013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违法载人导致的死亡5人以上事故11起,其中7起发生在弯、坡路段。交警提示:驾驶货车要保持安全车速,特别是行经急弯、陡坡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刹车、边紧急制动边转弯、借对向车道超车等,以免车辆发生侧翻。
三、农村地区大事故易发多发,2013年全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6起,其中7起发生在农村地区。今年1月上旬,农村地区又发生4起较大事故。交警提示:行经农村公路,牢记安全驾驶。出行前熟悉路况,途中注意观察,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危险。
四、岁末年初,农村地区赶集购物活动频繁,亲朋聚会较多。交警提示: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途经村镇、集市时,注意低速通过,礼让行人。
五、冬季恶劣天气较多,交通安全风险较大,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特别是农村地区负责接送儿童、学生的驾驶人,更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员。
六、农村地区公路等级较低,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交警提示,出行要注意安全,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七、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应当谨慎驾驶,雨天、夜间驾车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切莫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
八、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道较少,时常有行人横穿公路。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九、农村公路路况复杂,对车辆安全状况要求较高。交警提示:出发之前查车况,安全性能第一桩,方向转向和制动,逐一调试要正常。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一片温馨回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4年1月10日
附件2
春运交通安全提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2014年春运即将全面启动,春运期间学生流、务工返乡流、探亲流叠加,人员流动规模大,持续时间长,超过九成的客流集中在公路上,是一年中公路客流最为集中的时期,也是事故多发的时期。我局编写了以下短信,请各地立即下载,通过短信平台、交警微博、电视滚动字幕、广播电台播报等方式,及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春运期间道路交通流量剧增,较大以上事故较平日易发多发,近五年春运全国平均每天发生4起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特别是2013年春运期间发生5起重大事故,广大出行者特别是驾驶人要高度警惕,时刻牢记交通安全。
二、2013年春运期间,一辆旅游客车在甘肃庆阳行经下陡坡连续急弯路段空挡滑行、超速行驶,导致车辆坠崖起火,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交警提示,在弯坡路段、湿滑路面、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降低车速,下坡路段切勿空挡滑行。
三、2013年春运期间,湖北恩施州一辆客车在临崖道路与对向车辆会车时,由于车辆过于靠近道路边缘,加上路面湿滑,不慎翻滚至山下,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交警提示,客车驾驶人在临水临崖道路行驶,请与路侧保持安全边距,道路狭窄会车困难时,可减速停车,切勿强行会车。
四、2013年2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乌蒙乡一辆核载6人的微型面包车,严重超员载15人,行至上坡路段时因动力不足车辆后溜并翻下右侧75米山崖,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交警提示,农村、山区道路坡陡、弯急,车辆超员容易失控,驾驶面包车切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
五、春运期间公路交通流量大。出行前要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掌握路况信息,行驶过程中要注意收听交通广播和公路电子情报信息板,了解道路通行信息,合理安排行程和出行路线。
六、祸起瞬间,防患未然。长途驾驶出行前,请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状态安全;长途驾驶过程中,请保持注意力集中,时刻警惕事故发生。
七、回家过年归心似箭,谨慎驾驶平安相伴。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请按照交通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转弯路段、湿滑路面适当减速,车流密集路段切勿强行超车。
八、超员会导致车身重量加大,车辆制动性能降低,并加大轮胎等机件故障发生几率。交警提示,春节假期期间,拼车、租车、自驾车出游的朋友,请勿超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乘座超员车辆。
九、千里归乡路,平安是幸福。春节自驾车回家过年,请合理安排行程,出发前保证充足睡眠,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开习惯睡眠时间行车,全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要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十、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会多,可能因此而休息不足,引发疲劳。疲劳导致人的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增加操作失误。公安交警提示您:疲劳时请不要勉强驾车,应及时休息,待疲劳减轻后再驾驶车辆。
十一、春运期间,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会急剧上升。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注意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距离,遇到交通流量大或交通拥堵时,请不要挤占应急车道,为应急救援让出通道。
十二、夜间照明条件不良,驾驶人视力减弱,视野变窄,盲区增大,且易产生疲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夜间行车请谨慎驾驶,尽量避免夜间长途驾驶。
十三、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排查,全国高速公路有1500多处团雾多发路段,其中年均发生20次以上团雾的路段达340处。交警提示,团雾多发生在傍晚至凌晨,驾驶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提示,尽量避开雾气多发时段。
十四、雾天行车要打开雾灯,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在高速公路行车,遇大雾能见度低于50米时,还要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
十五、冰雪路面行车务必做到“四缓”。一是“起步缓”,慢抬离合轻踩油门,缓慢起步;二是“转弯缓”,慢打方向,慢速转弯;三是“制动缓”,缓踩刹车,慢慢停车;四是“心态缓”,遇有情况,心态平缓,冷静处置。
十六、大客车在行驶中,遇前方紧急情况或与其他车辆发生刮碰时,应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减速,紧握方向盘,控制行车方向,切忌猛打方向避让,以免车辆失控、侧翻。
十七、高速公路行车途中,如果所驾车辆发生故障,请您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
十八、春节前后,农村地区赶集购物、走亲访友活动频繁,交通出行增多。交警提示,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十九、2013年1月中上旬,全国发生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农村道路,面包车超员、低速货车违法载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交警提示,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驾驶货车、拖拉机请勿违法在货厢载人,在急弯陡坡路段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二十、1月9日,甘肃天水甘谷县一辆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发生事故,造成10死3伤。交警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差,请不要违法载人或客货混装。
二十一、1月15日,云南昆明一辆超员面包车在农村道路失控发生翻坠事故,车内12人全部死亡。交警提示,农村山区道路险,面包车超员不安全,亲朋好友同乘车,安全第一勿超员。
二十二、春节期间,亲朋好友合家团圆,聚餐饮酒增多。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驾驶人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一定记得互相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二十三、1月11日,吉林松原一名中学生无证驾驶超员小客车,车辆撞上高架桥桥墩,造成车内8名少年全部死亡。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十四、春运期间是长途客运的“黄金期”,一些运输企业和车主罔顾安全违规运营。选择乘坐长途汽车回家的朋友,请您选择正规的客运车辆,并在站内上车,勿乘坐站外私揽客源的客车,勿贪便宜方便乘坐黑包车或超员车。
二十五、安全带——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交警提示,春运期间举家返乡、节日出游增多,请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莫忘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4年1月15日
关于加强2014年春运交通安全
宣传工作的通知
公交管〔201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为落实黄明副部长关于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发挥微博微信作用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群众力量、媒体力量,共创平安春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 一、组织开展春运“交警平安播报”。各地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围绕“情满旅途、交警同行”主题整体策划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春运启动日、节前出行高峰、春节长假、节后春运返程等不同阶段分别推出针对性宣传内容,形成宣传节奏,打造“交警平安播报”春运宣传品牌。要针对不同时期、时间节点、交通出行特点、事故规律和突出违法,发布交通安全预警、安全提示和典型案例警示。要抓住媒体、社会舆论关注春运安全出行的契机,认真策划反映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和民警坚守岗位的专题报道,以图文并茂、打动人心的方式讲好交警故事、传递交警队伍正能量,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 二、集中开展微博微信主题发布。我局(@交通安全微发布)将在1月16日在新浪、腾讯、人民、新华等网站同步开通官方帐号,并陆续开通“中国交通警察微博发布厅”、“2014春运交警微博服务大厅”等专题页面,汇聚公安交管部门官方帐号、民警公开身份验证的个人帐号,各地要及时加入微博矩阵,集中开展主题发布。要围绕我局发起的“#情满旅途、交警同行#”、“#交警的春节#”、“#春运路上的感人瞬间#”等话题,以图片、视频和长微博等方式,积极反映春运一线管理措施、基层民警保障安全、坚守岗位、服务出行的生动故事。要按照“两公开,一提示”的要求,及时公布干线路网通行情况,发出绕行分流建议和出行提示。要鼓励群众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随手拍危险驾驶行为”,举报客车超员、超速等春运期间易发高发的交通违法。对区域性、交通干线道路安全通行有影响的信息要通过微博艾特(@)、私信转发等方式与本地媒体微博帐号、相邻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官方账号互动,为群众出行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三、积极向中央媒体提供素材。各地要及时向中央媒体传送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一手音视频资料。经商央视新闻频道,拟在春运特别节目《平安回家路》中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版块,为自驾、乘车出行的群众提供安全警示和提示。各地要围绕拼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乘坐或包租非法营运车辆视线盲区、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高速公路上下客、儿童安全乘车、冰雪路面安全驾驶、高速公路二次事故、隧道事故,以及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接发短信、刷微博)等选题收集相关案例,并将有关视频、图片及文字素材及时上传。央视联系人:陈晨,010-68507656,邮箱:113874577@QQ.com;我局联系人:赵晓轩,010-66266428,邮箱:jgj122@qq.com。如遇影响区域通行的拥堵、事故等突发事件需要远端分流、提示引导的,请各地主动联系央广中国之声指挥中心进行实时连线报道,联系电话:86090410,86090505(夜间)。
  四、开展广播电视联动和短信提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南地区等春运重点区域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区域警务合作,开展春运交通安全信息联合播报,特别是在道路交通高峰时段、恶劣天气频发时段,通过电视、交通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播报、提示,引导跨省、市交通安全出行、顺畅出行。尤其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民俗活动频繁,货车载人、微型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将会多发,各地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和驾驶人的短信提示,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五、大力营造春运宣传氛围。各地要用好《2014年春运将带来道路交通出行高峰,公安部交管局发出春运交通安全预警》新闻通稿,商本地影响力较大媒体做好预警宣传。要用好我局下发的警示专题片、海报、音、视频公益广告及本地制作的宣传资料,结合地区冬季气候、交通现状、事故规律等特点,分人群、有侧重的在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警窗口单位、农村文化广场等阵地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和针对性社会面宣传;并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及客运车辆、公交、地铁移动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媒体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情满旅途、交警同行”宣传氛围。
  相关工作情况请于2月8日12:00前报我局宣教处,联系人马继飙010-66266559,刘春雨010-66266554。
???? 附件:1.《春运交通安全预警》新闻通稿;
????????? 2.《2013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案例警示录》;
????????? 3.《情满旅途 交警同行》等3则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片;
????????? 4.《情满平安路 祥和中国年》系列宣传海报;
????????? 5. 著名影星蒋雯丽春运交通安全音频公益广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4年1月14日

抄报:黄明副部长。
抄送:部办公厅。


























抄送:市道安办,区道安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区道安办主任、副主任 (打印20份)
荔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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