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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小”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10-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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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荔道安办〔2014〕28号

关于转发市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小”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办:
现将市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小”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莆道安办[2014]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组织农机部门、派出所进村入户开展“五小”车辆排查工作,坚决做到摸清车辆底数、建立信息台帐;强化路面管控、加大违法查处;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告知工作。
各镇街道安办请于每月24日前将摸排底数、路面管控及宣传告知等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区道安办,电子邮箱:ptlcjjdd@126.com。同时,请于11月15日前将农村“五小”车辆摸排信息采集表报送区道安办,以便建立信息台帐。




荔城区道安办
2014年10月11日














抄送:区道安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区道安办主任、
副主任,区农机总站,各派出所。
荔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印发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莆道安办〔2014〕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小”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地区事故预防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五小”车辆(即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力量。各地要以贯彻落实《莆田市深化乡镇街道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为契机,积极提请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格局,明确落实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办、宣传办、派出所(含边防公安派出所,下同)、农机站等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依托乡镇(街道)道安机构,协调和动员社会力量抓好农村“五小”车辆管理,切实维护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摸清车辆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作用,统筹调度专、兼职乡镇交通协管员、村(社区)交通安全员,进村入户开展“五小”车辆排查。对排查出的“五小”车辆,应分门别类按要求填报《农村“五小车辆”摸排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登记造册。凡符合注册条件且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督促及时办理上牌业务;属于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由当地农机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公安部门要在交警总队主页“车管专栏”中下载2014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住址在乡或镇的农村“五小车辆”信息(不含拖拉机),归类整理后分发各个乡镇、街道。对登记在册的车辆应教育、督促车主按时参加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动员车主将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交售当地有报废机动车资质的回收公司报废拆解。
三、强化路面管控,加大违法查处。农村派出所要根据“五小车辆”事故特点,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执勤检查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检查相结合、严管重处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以农忙季节、民俗活动、农村圩日期间为重点,严查严处酒驾毒驾、超员、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以及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路面查获的无牌无证车辆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公安、农机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核发牌证,纳入管理;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应当依法扣留车辆;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要依法予以收缴和强制报废。对车辆逾期末检验和驾驶人逾期末审验的,要督促补办检验和审验,对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条件和驾驶人达到注销条件的要及时办理手续。每月10、20、30日组织开展全省路面执法统一行动日,集中查处一批“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四、强化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要充分利用特殊政策,切实解决已购摩托车末注册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改进摩托车登记管理,全面推行摩托车新车“带牌销售”工作。进一步延伸车驾管的服务窗口,通过流动车管所,依托乡镇、街道派出所,向农村群众提供车辆登记、年检和驾驶人考试下乡服务,提高农村“五小”车辆的注册登记和驾驶人持证率。同时,加强与农机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等相关数据。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告知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农村的特点,以“五小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利用圩日、庙会、节假日、村镇民俗活动等时机,组织民警、协管员和志愿者深入村镇、农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选取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每月一播,动员乡村喇叭每周一讲,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发挥“五长一员”、“两微一信”联动服务平台作用,定期发布农村安全行车常识、温馨提示、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通过新媒体终端服务功能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大宣教网,向农村群众传递及时有效的交通安全防范信息,不断提高农村宣教的普及率和覆盖率。鼓励和支持保险、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向农村群众赠送摩托车安全头盔公益活动,提高二轮摩托车头盔佩戴率。制作发放一批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农村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不断提升农村“五小车辆”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各地请于每月25日前将摸排底数、路面管控及宣传告知等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市道安办。电子邮箱:ptsnxd@163.com。




莆田市道安办(莆田市预防办代章)
2014年10月8日






附件1
农村“五小”车辆摸排信息采集表

采集单位: 采集日期:
车 辆 信 息
?中文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出厂日期?
车身颜色 发动机型号
燃料种类 转向形式
所 有 人 信 息
车主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明名称 身份证明号码
住所地址
备注



附件2
农村地区“五小车辆”道路交通管理情况统计表
( 年 月)
工作项目



地区 摸排底数(未注册车辆) 路面管控 宣传告知
小计 二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拖拉机 酒驾 超员 涉牌涉证 违法载人 未戴安全头盔 发稿量 短信发送 社会宣传
小计 电视(条) 报纸(篇) 广播(条) 是否建立短信数据库 发送宣传短信条数 “五进”活动场次 其他公益活动
仙游
荔城
城厢
涵江
秀屿
湄洲岛
北岸


合计




















抄送:市道安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道安办主任、
副主任
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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