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转发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实施行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7-23 16:17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件

莆交警预防〔2015〕28号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转发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实施行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交警大队:
现将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实施行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公交管〔2015〕3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7月23日
关于实施行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基地建设指南》的通知
公交管〔2015〕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GA/T1263-2015),请贯彻执行。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





抄送:省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市局办公室。
支队领导。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大队 2015年7月2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