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文件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莆田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莆教财〔2024〕17号)要求,对民办学校收取学生费用资金账户进行监督管理、实施风险预警。为维护您的自身权益,我们提出如下提醒:
一、请认准学校收取学生费用资金账户信息。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应直接存入学校收取学生费用资金账户。请家长按荔城区教育局公布的收费账户,按学年(或学期)进行缴费,勿将费用存入其他账户、切勿一次性缴纳多年费用。
二、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计量单位、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并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遇有收费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民办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相关内容。
三、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请您和我们共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自觉抵制违规补课、收费行为。如学校有违规乱收费,可以打投诉受理电话:12315;荔城区教育局:0594-2218269
附:荔城区民办学校收费监管账户信息情况表
荔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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