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学生资助】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01 17:13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莆教直〔202221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促进政策落地见效,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各学校要按照《莆田市教育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关于开展“强国有我”系列资助育人宣传活动的通知》(莆教直〔202216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各地各校要全面普及各阶段国家资助政策,加大对不同学段受助学生的资助项目、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覆盖所有受助学生及家庭。在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开展“三个一”活动:上好一节资助政策主题班会课;班级出一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黑板报;学校制作一期资助政策宣传展板,展板内容参考《教育资助政策明白卡》(详见附件1),各学校根据相应学段补充完善,自行制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让师生了解资助内容、资助时间、资助流程等国家资助政策。同时做好防范电信诈骗、套路贷、回租贷等宣传工作。

二、开展“两封信”宣传工作

为便于宣传,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了《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的一封信》电子版(见附件2),各初中、高中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教师微信群及家长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完整转载,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初中、高中学校要将《致初中、高中(高职)毕业生的“两封信”》电子版内容印制并张贴在学校公告栏内进行宣传,帮助广大毕业生提前了解下一学段国家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初三、高三学生和家长全覆盖发放“两封信”(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补充完善),确保其充分了解资助政策。各级各类学校在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的同时,要及时将《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详见附件3)按学期分发给相关学校学生监护人,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开展系列资助育人宣传活动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各学校要将本次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与莆教直〔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强国有我”系列资助育人宣传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中广泛组织学生(幼儿)参加资助主题征文、少儿绘画、宣传画设计和短视频比赛,以系列活动为育人载体,让学生在切身体验中受到教育,激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根据闽教助中心〔202217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细化制订符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的具体宣传工作方案,不断推进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720日前报送至市学生资助中心邮箱:ptxszz@163.com。联系人:谢志强,电话:05942684669。市学生资助中心将适时对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附件:1.教育资助政策明白卡

2.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高中(中职)毕业生的一封信

3.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 

                 

 

                  莆田市教育局

                   202261

 

 

 

 

 

 

 

 

 

 

 

 

 

 

附件1

 

教育资助政策明白卡

 

 

 

 

 

 

 

 

 

附件2

 

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致高中(中职)毕业生的一封信

 

 

 

 

 

 

 

 

附件3

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

 

        同学的家长: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从学前教育阶段到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根据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你的孩子    学年  季学期已享受的资助政策如下: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一档)2000/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二档)1000/

□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及正版字典

□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作业本

□家庭经济困难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

□家庭经济困难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500/

□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

□家庭经济困难初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625/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000/

□高中国家助学金(一档)3000/

□高中国家助学金(二档)1700/

□高中免学杂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2000/

□中职免学费

□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