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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2-03-1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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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教202230             

 

 

 

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莆教直[2022]6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层层落实资助工作责任

各校(园)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心,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委发〔2021〕11号)和有关资助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专人分管、具体经办工作有专人负责,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资助工作责任,扎实有效完成学生资助各项任务。

二、做好精准比对,确保信息录入和信息管理精准有效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把握工作时间节点,核实、认定好并精准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按时限要求完成“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比对工作,2022年春季学期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比对工作于2022316开始,3月25日前完成。各类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维护管理工作,进一步为提高精准资助水平提供可靠依据,务必主动按相关文件规定和资助部门通知时间节点进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准确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阻止因学致贫、因学返贫。

三、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精准落实资助保障政策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完善精准认定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高学生资助评审认定工作质量,确保2022季学期各项资助资金申请、评审、公示和发放等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机制,制定完善校内资助管理实施办法,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及时启动紧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各相关学校要认真落实《荔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及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荔教综〔2019〕188号)文件要求,每年从事业收入(指应收入,即扣除国家免学杂费之后的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专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开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二)做实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

高中、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特别是将助学贷款额度调整政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满足学生实际需求,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简化办理程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避免出现学生、家长往返奔波的现象。

(三)做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相关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与落实工作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寄宿生认定标准和评定机制利用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各相关学校要按照《福建省学生营养办关于全面应用“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218号)文件要求,推进“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全面运用,各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通过“监管平台”填报陪餐监管、留样监管、用餐快报、采买登记、食谱预告等五个模块数据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监管,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四、增强政治意识,确保资助政策温暖人心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各学校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实施精准资助、做好经济资助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学校立德树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感恩励志、担当有为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向学生注入正能量,把立德树人教育与资助育人教育相结合,把“三观”教育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意识教育相结合,激励他们自强自立,有责任,敢担当,感恩祖国,回馈社会。具体要抓好三个方面相关工作:一是强化资助政策宣传。各校(园)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全面宣传资助政策,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各学校要加强防诈骗警示等教育,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等,警惕各种打着奖助学金旗号的诈骗行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引导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二是强化资助育人工作中的人文关怀。各校(园)要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积极宣传学生资助典型人物事迹,树立自立自强先进典型,提升立德树人、资助育人成效。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以“励志先锋”“逐梦青春”“知恩感恩”“诚实守信”等作为活动主题,深入开展爱国、励志、感恩、诚信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推动“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各校(园)要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的通知》(闽教学〔202121号)精神,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学生”信息全部录入“福建省‘向阳花开’助学帮扶系统,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通过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扶志”“扶智”“扶助”长效帮扶机制,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树立信心、激发动力、成长成才。

 

 

 

                                荔城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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