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学生资助】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荔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2-09-19 15:43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荔教2022〕120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莆教直〔202240)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我区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资助队伍的建设工作

各校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资助负责人、学生资助系统操作员等人员组成的学校资助队伍,各学校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加强学校资助队伍建设,始终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校资助队伍应确保联系通畅,确保资助队伍不散、责任不变、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供坚实保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资助政策,熟悉资助评审制度和工作流程,熟练操作资助系统。学校领导要保障资助办公条件和资助管理人员待遇,学校兼职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教师工作量,可参照福建人社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教﹝2016﹞142号)中《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具体工作量减免由学校酌情确定,或者可通过学校行政会、校务会、教代会等形式决议给予资助经办人员绩效岗位补贴。

二、做好学生资助的政策宣传

各校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知晓资助政策。将《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一封信》(附件1)、《致全区幼儿园学生家长一封信》(附件2)《致全区普通高中学生家长一封信》(附件3)《致全区中职学生家长一封信》(附件4)告知学生和家长,确保教育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国家资助不落一人。各类学校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提升学生资助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三、确保资助对象认定精准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福建省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与管理是学生资助工作中重要一环,各类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福建省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维护管理工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中央下发名单查询步骤和福建省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比对操作流程请查阅相关文件(附件4),进一步为提高精准资助水平提供可靠依据,务必主动按相关文件规定和资助部门通知时间节点(具体时间请关注资助群)进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准确完成相应工作任务2022年秋季学期“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比对系统”工作各校(园)应于2022年9月28日前完成。

    (一)全面采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高中和中职学校要在每学年初采集所有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通过“福建助学系统”做好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认定。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认定工作应于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通过精准比对予以主动资助

各校(园)要及时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下发的比对名单,对下发名单中“暂未受助”的学生,要逐一摸清情况并及时给予相应帮扶。对于学期中收到的下发比对名单,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临时困难救助,下一学期初再予以调整受助档次。

    (三)做好受助对象资格审核工作

各校(园)要严格审核资助对象受助资格。非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学籍异常的学生或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学籍信息重复的学生不得申请中职资助。

    四、切实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效

    资助育人是立德树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形成全员参与 ,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要在育人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要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力度,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的通知(闽教学〔2021〕2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不断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管理的“三全”助学帮扶长效机制。要丰富载体抓实资助主题教育,重点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着力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精神,劳动光荣的意识和自强不息的品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引导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五、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落实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本校学生的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建立完善供餐管理制度,指导学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强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完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专(兼)职财会人员,落实食堂财务公开,及时公布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食堂相关人员营养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科学营养配餐,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营养均衡的膳食。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持续运用好“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落实五大模块登记制度:采买登记(按日)、校领导陪餐(按餐)、食品留样(按餐)、用餐快报(按餐)、食谱预告(按周),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效益和安全。

    六、加强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化管理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莆教直〔2022〕2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4〕19号)要求,学校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目录、资料整理、档案装订等标准化、规范化。各学校应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岗位职责,安排专人,设立专柜,按时整理,定期装订,分类存档,妥善保管。学生资助档案采用统一规格的档案盒归档保存,将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申请表、评定记录、公示文件、资金发放签字表等内容,统一收集、整理和保管。学生资助档案盒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提供各校要认真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产生的各类资助资料归档工作和2021年度以前未按时归档的档案,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齐全。

各校(园)请1015日前将所有学期的学生资助档案归整到位。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对各学校资助档案整理情况进行检查,以迎接省、市对学校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工作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要按照闽学生营养办20218文件要求,全面应用“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平台数据填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二)各学校请资助人员及时关注资助群通知,再根据通知要求及时报送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材料。

 

                 

                              荔城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