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88号)、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教育市级配套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莆财预[2024]49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中央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1.96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1.37万元已列入2025年初部门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及时下达预算,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同时,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受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常日常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安排表
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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