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教〔2022〕42号
荔城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47号)文件精神,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资金35.58万元,现下达省级资金21.35万元,市、区配套资金14.23万元已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见附件1);家庭经济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6.67万元,现下达中央资金16万元,市、区配套资金10.67万元已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见附件3)。年终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免费提供作业本资金,根据各地核实的2021-2022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中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数、小规模学校数、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数,以及省定补助标准进行测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根据学校报送的上一年度实际受益学生数和省定补助标准进行结算。
二、本次下达的各项资金皆为省级及以上资金,市、区配套资金已在年初部门预算中下达,待预算调整后多还少补。
三、各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的精准度,落实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严禁虚报人数套取资金。
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除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校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校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附件4),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于2023年1月5日前汇总报送绩效自评表至区教育局计财股。
附件:1.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
业本资金安排表
2.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
养改善专项资金安排表
3.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
活补助专项资金安排表
4.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