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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教育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情况

来源:荔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3-10-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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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和编外教师招聘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2023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精神,荔城区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80人。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把新任教师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报名时间等有关事项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上公布。组织考生按规定要求报名参加笔试,按照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组织做好面试资格复核确认,制定详细的面试方案、工作流程。区人社局参与招聘面试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督,所有面试考场实行全程监控录像。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公布。整个面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最后,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名次确定陈荔莹等80位同志为聘用人员,同时,接收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委培生75人。 

  二、2023年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师德标兵、优秀农村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之星”,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教育系统优秀个人评选推荐情况 

  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3〕83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师德标兵、优秀农村教师、先进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表扬活动的通知》(莆教人〔2023〕40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工作的通知》(莆教人〔莆教人〔2023〕38号)、《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关于组织开展莆田市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23〕39号)、《荔城区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荔城区教育强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荔教综〔2023〕10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荔城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荔教委〔2023〕35号)文件精神,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层评选,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推荐陈磊等8人为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俞伟景等3人为优秀校长候选人、方秋月等9人为师德标兵候选人、王丽红等4人为优秀农村教师候选人、吴云林先等9人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程文耿等13人参评2023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推荐莆田第八中学等10家单位参评荔城区教育强区建设先进集体,罗凌霞等45人参评荔城区优秀教师,李萍杰等15人参评荔城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翁振祥等10人为荔城区教育系统优秀校长,林旭等80人为荔城区教育系统先进教师,林雅晶等70人为荔城区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翁清祥等40人为荔城区教育系统先进德育工作者。 

  三、2023年普通高中省一级达标校定向生指标分解情况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计划的通知》(莆教中〔2023〕19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全区初中校是否符合定向生资格条件进行逐校认定,按照我区制定的定向生实施方案及时将计划分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分解方案上报市中招办;及时转发《莆田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省一级达标校定向生计划分配方案的批复》(莆教中〔2023〕20号)给各有关初中学校,要求各校结合中招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及时张贴公布,指导学生做好定向生志愿的填报工作,确保我市今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2023年荔城区中小学秋季招生剩余学位随机派位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3]24号)和《荔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荔招委[2023]4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在麟峰小学实施2023年秋季招生剩余学位现场随机派位工作。麟峰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共有14个剩余学位,符合报名的申请者共有41人,派位成功14人,统筹安排26人,放弃派位1人,公示时间:7月25日—7月29日。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在梅峰小学实施2023年秋季招生剩余学位现场随机派位工作。梅峰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共有15个剩余学位,参与摇号申请符合条件的有29人,统筹安排11人,放弃派位3人,公示时间:7月25日—7月29日。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在中山中学实施2023年秋季招生剩余学位现场随机派位工作。中山中学2023年秋季招生共有50个剩余学位,符合报名的申请者共有130人,派位成功50人,统筹安排72人,放弃派位及统筹8人,公示时间:7月25日—7月29日。 

  五、教育专项经费及补助资金下拨情况 

  1.关于下达2023年教师队伍建设经费30万元(荔财教[2023]54号) 

  2.关于下达2023年第六批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23万元(荔财教[2023]55号) 

  3.追加各项教育设备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83.25万元。 

  六、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免费提供住宿并补助生活费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免费提供住宿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程。从2014年秋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学校寄宿生、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寄午餐学生,每生每天生活补助5元,全年补助1000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00天计算)。2023年春季已对2547名学生(其中贫困寄宿学生67人,贫困寄午生数338人)补助营养改善资金128.7万元。2023年秋季营养改善资金年初已预下达。 

  七、学校设备购置招投标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经荔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把中山中学、莆田第八中学、西天尾中心小学、莆田第二十四中学、莆田第四中学、麟峰小学、区第四实验小学等17所学校的宿舍热水系统、各馆室仪器采购、图书馆桌椅、书柜等设备、报告厅、教研组、行政办公室、餐桌、学生床、储物柜等进行公开招投标,总造价约为5526.08万元,报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八、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2023年省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省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共规划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教学楼、莆田中山中学新校区4#教学综合楼、荔城区实验学校小学2#教学楼、荔城区实验学校中学2#教学楼等4个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3860.74平方米,规划投资9632万元;区第四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区第四实验小学附设明珠幼儿园、新溪幼儿园等3个公办幼儿园进行设备购置等提升工程,拟投资约600万元。目前莆田中山中学新校区4#教学综合楼已封顶,砌体施工完成约85%;荔城区实验学校中学2#教学楼主体结构封顶、砌体工程完成;区第二实验小学绶溪校区教学楼已完成招标,预计2023年10月底开工。 

  九、2023年教育类项目进展情况 

  2023年计划续建中山中学荔浦校区、莆田八中新校区、西天尾中心幼儿园紫霄分园、荔浦安置区幼儿园、区四小附设明珠幼儿园、区一幼天汇分园、拱辰中心幼儿园畅林分园、黄石中心沙坂校区附设幼儿园、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初中部)、东洋中学综合楼扩建工程、中山中学绶溪校区、荔城区实验学校等12个项目,计划新开工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部)、新度青垞小学教学综合楼2个项目。年度目标:计划竣工10个项目,新增学位约8000个。 

  具体项目及进度如下: 

  1.竣工验收项目7个:中山中学荔浦校区、西天尾中心幼儿园紫霄分园、区四小附设荔浦幼儿园、区一幼天汇分园、拱辰中心幼儿园畅林分园、莆田八中新校区及东洋中学综合楼扩建工程等7项目已竣工验收,已于2023年秋季投入使用(除西天尾中心幼儿园紫霄分园外)。 

  2.封顶(含室内装修)项目2个:黄石中心沙坂校区附设幼儿园及区四小附设明珠幼儿园正在室内装修。 

  3.主体在建项目2个:中山中学新校区及荔城区实验学校2个项目正在主体施工,预计2024年秋季投入使用。 

  4.开工建设(基础施工)项目3个: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初中部)正在地下室施工;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部)正在桩基施工;新度青垞小学教学综合楼已完成招标,预计2023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 

  十、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情况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23〕20号)的精神和要求,开展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审核,共1302位同志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一、2023年第三季度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受理办结1361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终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受理办结7件,民办幼儿园变更审批业务3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15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205件,小学教师资格认定746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351件。公共服务事项县(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的审核受理办结19件,初中、高中学生学历证明书受理办结7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1件,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换发7件,所受理的事项办结率100%。 

  十二、教育督导工作小结 

  1.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市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抽查情况的通报(莆政教督委〔2023〕9号)文件要求,做好人员对拱辰街道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2.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市对县区“两项督导”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莆政教督委〔2022〕7号)文件要求,按月上报2022年度市对区督导评估问题清单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工作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56位责任督学撰写督学案例并推选、上报优秀案例。 

  4.根据闽政教督办〔2023〕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示范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前往漳州参加全省中小幼儿园责任督学培训班学习。 

  5.指导镇(街)做好2023年辖区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并做好全区 

  3-17周岁适龄人口数据统计。 

  6.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区”调研工作。   

  7.根据荔政教督〔2023〕12号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2023年秋季开学学校工作督导服务的通知要求,组织干部深入学校开展期初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缺补漏、推动整改,确保新学期开学后各项工作运转顺利、管理科学有效。 

  8.深入黄石和平村、北高院后村,对挂钩贫困户开展中秋节走访慰问活动。 

  9.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日助”活动;做好党员党费月缴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主题教育活动。 

  十三、荔城区教育局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15606.24  

  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645.83  

  3、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75.89   

  4、 住房公积金 25677   

  5、 奖金 157721 

  6、 办公费 31834.6 

  7、 印刷费 5901  

  6、 手续费 81.7 

  7、 邮电费 7201.17  

  8、 水费34544 

  9、 差旅费6362 

  10、维修(护)费7290 

  11、租赁费9930 

  12、培训费540 

  13、其他交通费17900    

  14、劳务费 300   

  10、慰问支出 2711.4 

  11、生活补助32580  

  12、助学金(项目)1446287.5   

  13、劳务费(项目) 4428600   

  14、委托业务费(项目)8375990.2  

  15、资本性支出(项目) 1957743    

   

  荔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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