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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情况

来源:荔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4-07-2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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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4年荔城区新任教师招聘工作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和《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精神,制定《莆田市荔城区考核招聘2024年优秀毕业生方案》及《2024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并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面试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和指导,所有面试考场实行全程监控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网站公布。整个面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考核招聘新任教师52人,首轮公开招聘新任教师84人。  

  二、2024年普通高中省一级达标校定向生指标分解情况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计划的通知》(莆教中〔2024〕21号),我局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按照本区各中学的实际情况,对定向生指标予以分解,报经市教育局批复后,将市教育局批复文件《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定向生计划分配方案的通知》(莆教中〔2024〕25号)转发给各有关中学,并要求各学校结合中招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及时张贴公布,指导学生做好定向生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以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4]2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区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并提交区招委会讨论通过。制定了《荔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荔招委[2024]4号)。把招生原则、入学年龄、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招生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时间安排、招生工作要求和联系电话等其它事项在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及“荔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 

   四、教育专项经费及补助资金下拨情况 

  1.下达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补助资金 125万元(荔财教[2024]23号)  

  2.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77万元(荔财教[2024]24号)  

  3.下达2024年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41.18万元(荔财教[2024]25号)  

  4.下达2024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补助资金2.21万元(荔财教[2024]26号)  

  5.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补助资金64.8万元(荔财教[2024]27号)  

  6.下拨2024年春季财政专户管理教育经费1029.8万元(荔财教[2024]28号)  

  7.调剂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金601万元(荔财教[2024]32号) 

  8.追加(减)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7万元(荔财教[2024]36号) 

  9.调剂下达2024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区级专项资金800万元(荔财教[2024]38号) 

  10.下达2024年全省校园安全教育补助资金4万元(荔财教[2024]41号) 

  11.第二季度向财政申请追加各项资金8849.44万元。  

  五、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1.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免费提供住宿并补助生活费政策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免费提供住宿并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程。从2014年秋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寄午餐学生,每生每天生活补助5元,全年补助1000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00天计算)。2024年春季对2804名学生(其中贫困寄宿学生76人,贫困寄午学生331人)预下达营养改善资金32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192万元、市区配套资金128万元。  

  2.完善高中教育资助制度  

  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免一助”制度:一是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24年春季学期共发放普高助学金45.64万元,惠及371名(其中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家庭217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154人)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省级以上资金27.384万元,市、区配套资金18.256万元。二是建立“免学杂费”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低保、建档立卡、残疾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行免学费入学政策,2024年春季共减免16.56万元,惠及207名普通高中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9名,低保家庭学生135名,残疾学生23名)。  

  3.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对城乡低保及其他困难家庭幼儿发放助学金, 主要资助学生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当第一类、第二类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年收费分别大于或等于每年2000元和1000元的,分别按2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补助,低于2000元和1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补助。2024年春季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4 人,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75人发放助学金43.1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25.89万元,市、区级配套资金17.26万元。 

  4.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工作情况  

  预下达2024年免学费资金752.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0万元,市、区级资金552.3万元)。  

  5.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工作情况  

  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是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0%确定。每生每月补助200元,补助10个月。2023年预拨中职国家助学金1.67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1万元,市区级配套资金0.67万元。2024年春季实际发放3—7月份415人次8.3万元。  

  六、学校设备购置招投标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经荔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把莆田八中、莆田十五中、莆田二十四中、中山中学等31个单位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厨房电器设备、桌椅床柜、教玩具、电子电器空调、触控一体机等进行公开招投标,总造价约为6138.64万元,报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七、荔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季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进展情况摘要如下:  

  2024年省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省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共规划实施3个项目。开工建设莆田第十六中学教学楼,拟投资约2800万元,新增校舍面积3369平方米,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450个;对拱辰中心幼儿园及黄石中心幼儿园2个幼儿园进行装修提升,进一步推进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目前莆田第十六中学教学楼工程配电房主体已完成,教学综合楼正在二层柱施工;拱辰中心幼儿园及黄石中心幼儿园装修提升项目正在图纸设计。                

  八、2024年第二季度教育类项目(含续建)进展情况  

  2024年计划续、新建莆田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初中部、莆田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部、区二小绶溪校区、莆田第十五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扩建工程、莆田十六中学生宿舍楼及教学综合楼、拱辰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新度青垞小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荔城区实验学校、莆田中山中学新校区(绶溪)、绶溪片区地块九(棠颂和府)幼儿园等10个项目,规划建设面积为33万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13亿元。年度目标:计划竣工 2个项目、室内装修3个项目、主体在建5个项目。  

  具体项目及进度如下:  

  1.计划竣工验收 2个项目:莆田中山中学新校区(绶溪)、绶溪片区地块九(棠颂和府)幼儿园正在室内装修。 

  2.计划封顶(含室内装修)项目3个:荔城区实验学校、莆田十六中学生宿舍楼及教学综合楼、拱辰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正在主体施工; 

  3.计划主体在建项目5个:莆田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初中部、莆田第十五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食堂扩建工程正在主体施工;莆田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部、区二小绶溪校区、新度青垞小学教学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正在基础施工。 

  九、2024年第二季度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受理办结48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终止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县级权限)受理办结1件,公共服务事项县(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的审核受理办结9件,初中、高中学生学历证明书受理办结8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缓学(免学)的批准5件,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的初审20件,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换发5件,所受理的事项办结率100%。 

  十、教育督导工作小结 

  1.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莆田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市级抽查的通知 》(莆政教督〔2024〕7号)文件要求,完成黄石镇2023年度履职教育督导市级抽查。 

  2.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常态化视导工作。 

  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对县“两项督导”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莆政教督委〔2024〕2号)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做好迎接市对区“两项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荔政教督〔2024〕6号),做好市对区“两项督导”实地考核评估。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专项调研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8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全区乡村学校专项调研工作,摸清乡村学校现状,形成专项调研督导报告。 

  5.为落实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普通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莆政教督[2022]18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完成21所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6.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 

   7.深入北高院后村走访慰问挂钩贫困户。 

   8.组织人员参加中高考考务工作。 

  十一、荔城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上季结余: 0  

      本季收入: 5495619.71  

      本季支出: 5495619.71  

   基本工资 36,200.00  

   津贴补贴 100,950.00  

   奖金 138,615.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850.5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903.3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51.43  

   住房公积金 27,657.00  

   生活补助 32,580.0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8,142.00  

   奖金 2,100.00  

   手续费 624.90  

   邮电费 5,608.67  

   差旅费 3,314.00  

   劳务费 1,500.00  

   其他交通费用 18,600.00  

   差旅费(项目) 17,916.00  

   劳务费(项目) 73,800.00  

  (18) 委托业务费 1,773,900.00  

  (19) 助学金 2,361,006.81  

  (20) 房屋建筑物购建 800,000.00  

  本季结余: 0   

                                             荔城区教育 

  2024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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