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委会)住建(建交)局、各县(区、管委会)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莆政办网传〔2020〕4号),对照省住建厅《关于落实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的通知》(闽建办函〔2020〕24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发布我局在城市管理执法、市政服务等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请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1.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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