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0-12-21 09:15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城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全部知悉文件内容,自觉用文件精神指导工作。

  (二)精简完善行政许可

  根据荔委办【2020】10号的文件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设城市管理类行政审批窗口,由我局指派人员负责承接莆田市城市管理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0大项,24小项),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对照市城市管理局精简办事材料,目前我局受理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共27项,按照市局两级清单工作部署、区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要求,已全部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明确办事流程、时限、要求,清除体外循环,所有事项均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权限下发至窗口统一审批办理。

  (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持续推进“自己批,网上办”。积极关联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现今已按照省清单绑定26个审批事项,后续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继续绑定发布工作。

  2、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我局累计27个审批事项,“一趟不用跑”共22项,占比达81.48%;积极融合闽政通APP事项,我局全部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闽政通平台。

  3、畅通线下服务。推进一窗通办,我局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设城市管理类行政审批窗口,目前市政设施建设审批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窗口一窗受理、联合会审、联合踏勘、限时办结。实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按时办结,并同步上传可调用、可查询,需邮寄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双向快递免费,费用由我局承担,努力做到为民办事、办实事。

  4、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应用。按照区数字办要求,全部及时应用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电子证照应用,减少业主材料重复提供。同时,及时做好电子证照批文入库,做到审批一件入库一件。2020年5月1日以来,我局录入电子证照36件,出证当天生成电子证照。

  (四)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涉及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起草及办理单位严格对照清理标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经局法制室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向区司法局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我局聘请福建倍拓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律师所,依法为我局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疑难案件,召集法律顾问组全体成员,进行集中研究、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六)健全完善集体评议制度

  针对我局依法立案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中,尤其是罚款数额较大案件和复杂案件,经办单位提交局法制室,由局法制室组织办案人员、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召开案件评议会。经办人员向参会人员汇报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清单、执法依据和裁量标准等情况,并接受参会人员的质询。参会人员在听取汇报后,就案件的定性以及拟作出行政处罚处理意见情况发表意见,阐述的内容要明确、具体。经过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的集体评议意见,参加集体评议的人员要在记录上签名。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53场集体评议会对65个案件进行集体评议。

  (七)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以来,我局开展3次城镇燃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1次物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其中1次为我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跨部门城镇燃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数据均已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开。

  2、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共录入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行政处罚信用信息29条,行政许可信息5条。

  3、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落实市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区政府专栏中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今年已公示112条。

  (八)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对区司法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主动做好答复、证据材料提供、听证调查以及争议化解等工作,并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充分尊重并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我局在收到行政应诉通知书后,及时起草答辩状,准备证据、法律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确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法律依据。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庭审工作,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九)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队伍法治教育学习。2020年以来,我局共开展20多场法治学习会,学习内容主要围绕《宪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常见法律。不断提高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2020年12月4日,我局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在麦德龙商场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了广泛宣传,并积极为群众解答关于城市发展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学法、守法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在广大群众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对照省住建厅“五级十五同”清单目录及市城管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五级十五同”工作。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物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二)着力提高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