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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茘自然资挂告〔2024〕1号)

来源: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5-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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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莆茘土〔20247),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福岭村民委员会委托,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挂牌出让商业用地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LC2024-1号宗地位于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福岭村,面积为1117平方米(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地块规划条件以荔自然资审〔20241号为准,其主要指标为:商业用地(餐饮、旅馆用地)2.5≤容积率≤3.0(餐饮计容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30米,层数≤6层。该宗地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104.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9万,加价幅度为1万元。

地块以现状挂牌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两栋建筑权属清晰无争议,竞得人可自行处置、拆除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餐饮、旅馆用地),出让年限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本次挂牌交易的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还需自行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印花税以及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税费。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参加竞买须提供材料:

(1)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须以中文书写、按挂牌人提供的格式内容签字盖章);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公司委托代理人竞买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原件、复印件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即竞买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并上传相关凭证,经挂牌人审查确认后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意向竞买人可于2024531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查询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5318时0分0秒至202462517时59分59秒。

3、挂牌交易期限:20246208时0分0秒至202463017时59分59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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