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2号)、《荔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荔财农〔2024〕7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第一批荔城区北高美澜二级渔港建设专项资金1908万元。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入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闽财库[2023]16号)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县乡财政或单位零会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乡镇实有资金账户。北高镇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委托支付函和报账材料合计179.01万元。现将委托支付明细表予以公示,如有对支付项目及费用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向区自然资源局或北高镇反映。
1.公示日期:2025年5月7日-5月14日
2.联系电话:0594-2693707(区自然资源局)
0594-5205013(北高镇人民政府)
附件:荔城区北高美澜二级渔港项目委托支付费用明细表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北高美澜二级渔港项目委托支付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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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建设内容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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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高镇 |
测绘费用 |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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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高镇 |
地质勘察费用 |
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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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高镇 |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费用 |
6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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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高镇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服务费用 |
37.8 |
|
5 |
北高镇 |
初设及施工图设计费用 |
44.5 |
|
合计 |
17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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