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财农改〔2017〕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改〔2017〕10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市级运营收益的通知》(莆财农〔2022〕100号)等文件精神,拟下达4个建档立卡脱贫村(西天尾镇下垞村、新度镇青垞村、黄石镇澄瀛村、北高镇汀峰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市级运营收益17900元,每个脱贫村4475元。
为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1.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 23日;
2. 监督单位: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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