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文件精神,我区雨露计划的实施内容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正在接受中、高职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的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予以补助。经各镇街摸底核实后共上报补助对象44人,拟安排发放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9万元(具体发放名单见附件)。所需资金从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出。资金补助方案经区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由局财务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补助至各脱贫户补助对象。
为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1.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2日;
2. 监督单位: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附件:2022-2023学年荔城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生雨露计划资金拟补助名单
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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