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 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荔委办〔2021〕40号)、《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荔城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荔财农〔2021〕75号)等文件精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决定为我区可享受扶贫政策脱贫人口继续购买保险,帮助脱贫户稳定脱贫基础,防止因病因灾导致返贫致贫。经组织各镇街对参保对象进行排查核实,拟为全区可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350人购买区级脱贫人口保险。每人每年保费580元,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全额为脱贫人口购买保险,其中区级财政每人承担500元,镇街每人配套80元,区级财政拟下达各镇街专项扶贫资金67.5万元(详见附件)。
为强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振兴办)提出意见。
1.公示时间: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3日;
2.监督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3.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附件:2023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保险区级财政资金分配计划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2023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保险区级财政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位:万元、人
|
序号 |
镇街 |
人口数量 (享受政策) |
区级补助标准(元/人/年) |
资金分配计划 (万元) |
备注 |
|
1 |
西天尾镇 |
103 |
500 |
5.15 |
|
|
2 |
新度镇 |
63 |
500 |
3.15 |
|
|
3 |
黄石镇 |
408 |
500 |
20.4 |
|
|
4 |
北高镇 |
717 |
500 |
35.85 |
|
|
5 |
镇海街道 |
2 |
500 |
0.1 |
|
|
6 |
拱辰街道 |
57 |
500 |
2.85 |
|
|
合计 |
1350 |
/ |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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