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22〕4号)、《中共莆田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海协作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委振兴办〔2023〕6号)和《中共荔城区委、荔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委发〔2022〕4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区挂钩帮扶建瓯市,并需在6月25日前拨付至少1200万对口帮扶资金,支持被帮扶市在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日前我区与建瓯市尤其是迪口镇已协商确定好资金使用方案且建瓯市已发函我区(瓯政函〔2023〕23号)申请拨付对口帮扶资金。我区政府亦复函建瓯市(荔政函[2023]120号)同意拨付。现我局已按相关文件和程序规定拨付建瓯市对口帮扶资金1200万。
特此公告。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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