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8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荔财农〔2023〕39号)文件精神,省里下达我区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万元,支持脱贫村和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以县为单位分类分档支持脱贫对象灾后恢复重建、补齐短板弱项,重点支持脱贫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恢复受损的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影响,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根据各镇街申报的脱贫村(脱贫户)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情况及人保财险公司提供的荔城区2023年“杜苏芮”台风赔付清单进行资金分配(见附表)。
为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1.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
2.监督单位: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分配表
|
序号 |
镇街 |
脱贫村(脱贫户) |
计划安排(万元) |
|
1 |
西天尾镇 |
下垞村 |
48 |
|
受灾脱贫户 |
2 |
||
|
2 |
黄石镇 |
澄瀛村 |
10 |
|
受灾脱贫户 |
1 |
||
|
3 |
北高镇 |
汀峰村 |
50 |
|
合计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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