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荔城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补助对象: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
3.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助学补助,在校学习时间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4.申报程序: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信息核实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设区市申请资金额度,将预算年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到区,若上级资金出现缺口,从区级衔接资金中予以补足。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于7月底前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
咨询电话:0594-6723331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政策“流程图”
|
摸底排查 |
|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镇、村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在校生名单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摸底台账。 |
↓
|
村级 初审公示 |
|
各村(居)摸底排查的雨露计划补助名单进行初审和张榜公示,并上报镇(街)政府。 |
↓
|
乡(镇) 复核公示 |
|
镇(街)政府对各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并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
↓
|
区级审核 发放资金 |
|
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上报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