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市级运营收益的通知》(莆财农〔2024〕70号)和《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市级运营收益的通知》(荔财农〔2024〕43号)文件精神,以及2020年2月29日市财政局、94个试点村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签定的“三方协议”规定,拟下达4个建档立卡脱贫村(西天尾镇下垞村、新度镇青垞村、黄石镇澄瀛村、北高镇汀峰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市级运营收益15128元,每个脱贫村3782元。
为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1.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日;
2. 监督单位: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3. 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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