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四个不摘”责任,增强脱贫对象“造血”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农综〔2024〕141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88号)及各镇街申报情况,拟下达2024年市级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3万元;根据市里相关文件及《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 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荔委办〔2021〕40号)文件要求,在市财政每户补助500元的基础上,由区财政按每户500元再予以配套补助,现拟下达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区级配套资金13万元,共计26万元(具体计划安排见附表),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为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 8日;
2.监督单位: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荔城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附表
2024年市、区级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镇街 |
脱贫户产业发展补助户数 |
市级 奖补资金 |
区级配套 奖补资金 |
合计 |
|
西天尾镇 |
21 |
1.05 |
1.05 |
2.1 |
|
新度镇 |
7 |
0.35 |
0.35 |
0.7 |
|
黄石镇 |
47 |
2.35 |
2.35 |
4.7 |
|
北高镇 |
171 |
8.55 |
8.55 |
17.1 |
|
拱辰街道 |
14 |
0.7 |
0.7 |
1.4 |
|
合 计 |
260 |
13 |
13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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