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荔城区委办公室 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荔委办〔2021〕40号)、《荔城区财政局 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荔城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荔财农〔2021〕75号)等文件精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继续为我区可享受扶贫政策脱贫人口购买脱贫人口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帮助脱贫户稳定脱贫基础,防止因病因灾导致返贫致贫。
经组织各镇街对参保对象进行排查核实,目前全区可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338人(鉴于脱贫人口数据是动态的,届时按实际参保人口数核定),其中2016年精准识别后新考录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不纳入参保范围。该保险项目保费每人每年580元,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全额为脱贫人口购买保险,其中区级财政每人承担500元,镇街每人配套80元。区级财政拟拨付2024年脱贫人口保险项目资金66.9万元(详见附件),资金从2024年度区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预算中列支,各镇街配套资金由各镇街自筹。
为强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予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和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1.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2日;
2.监督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3.监督电话:0594-6723331,12317;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通信邮箱:ptslcqfpb@163.com。
附件:2024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
2024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意外伤害及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位:万元、人
|
序号 |
镇街 |
参保人数 |
保费标准(元/人/年) |
保费总额 |
镇(街) 配套资金 |
区级财政拟 拨付资金 |
|
1 |
镇海街道 |
2 |
580 |
0.116 |
0.016 |
0.1 |
|
2 |
拱辰街道 |
56 |
580 |
3.248 |
0.448 |
2.8 |
|
3 |
黄石镇 |
407 |
580 |
23.606 |
3.256 |
20.35 |
|
3 |
北高镇 |
707 |
580 |
41.006 |
5.656 |
35.35 |
|
4 |
西天尾镇 |
102 |
580 |
5.916 |
0.816 |
5.1 |
|
5 |
新度镇 |
64 |
580 |
3.712 |
0.512 |
3.2 |
|
合计 |
1338 |
/ |
77.604 |
10.704 |
6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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