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补短板提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20〕20号)及《莆田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190号)文件精神,为保持乡村公岗稳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续聘和银发劳务服务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续聘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经各镇街汇总上报,就业中心初审,人社局及财政局审核,我区2021年度7-12月共有49人享受补贴到期脱贫户续聘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市区财政共计承担补助资金317140元(具体补助情况附后)。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7-12月脱贫人员续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名单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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