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印发<莆田市开展银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199号)和《莆田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190号)文件精神,为保持乡村公岗稳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续聘和银发劳务服务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文件精神。经各镇街汇总上报,就业中心初审,人社局及财政局审核,我区2021年度共有18人银发脱贫劳务人员,市区财政共计承担补助资金323420元(具体补助情况附后)。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荔城区2021年度银发脱贫人口劳务服务补助资金人员名单
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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