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政策问答手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
目 录
1、我省2019-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是什么……1
2、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哪些……………………………1
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如何认定………………………………1
4、如何联合审查确认“其他贫困户”身份信息……………2
5、危房怎么鉴定………………………………………………2
6、危房怎么改造………………………………………………6
7、农村危房改造如何申请和审批……………………………8
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 9
9、补助资金怎么发放…………………………………………9
10、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面积标准是什么 …………10
11、如何采取适宜改造方式…………………………………10
12、不愿意改造的怎么办……………………………………10
13、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是什么……………………11
14、如何加强危改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11
15、如何跟踪管理脱贫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情况……………12
16、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如何建立贫困户家庭信息
共享机制…………………………………………… 12
17、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包含哪些内容………12
18、如何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13
19、如何应用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13
1、我省2019-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巩固提升,确保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2、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哪些?
答: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定贫困线的1.5倍),以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如何认定?
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未列入以上范围的其他贫困户由县级政府组织财政、市场监督、公安(交管)、住建、自然资源、人行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确认。县级住建部门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上述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组织房屋危险性评定,经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4、如何联合审查确认“其他贫困户”身份信息?
答: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定贫困线1.5倍的农户纳入“其他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农户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数),乡(镇)、村要逐级审核,剔除不符合申请条件(含已享受造福工程政策)的对象后,汇总其他贫困户名单到县级住建部门(危改部门),由县级政府组织财政、市场监督、公安(交管)、住建、自然资源、人行等部门对申请农户信息进行联审比对,查找是否存在“家庭成员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小轿车或大型农机具、有大额银行存款”等情况。
5、危房怎么鉴定?
答:由县级住建部门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进行危房鉴定,或抽调、聘用有经验的土建类结构专业工程师与镇村干部组成鉴定小组开展简易鉴定。简易鉴定分两步开展:
第一步:场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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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方法 |
咨询属地政府群测群防人员,确定房屋场地是否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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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 |
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直接判为“D级危房”,应异地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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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进入第二步鉴定。 |
第二步:房屋自身简易鉴定(鉴定方法:目测、尺量)
(1)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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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 |
现象及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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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
有下列现象之一: 1.1 墙体出现肉眼可见的明显倾斜; 1.2 底层墙体出现斜裂缝,且裂缝宽度超过10mm(仅单条裂缝时)或超过5mm(多条裂缝时); 1.3 地基滑移或掏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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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有上述1.1或1.2现象,但尚未达到d级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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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述现象时,根据实际情况评为a级或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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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重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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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 |
现象及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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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
有下列现象之一: 1.1 墙、柱严重歪斜; 1.2 砖墙(柱)出现缝宽大于1.0mm、缝长超过层高1/2(单条)或1/3(多条)的竖向裂缝; 1.3 土墙柱根受潮,或出现缝宽大于20mm、缝长超过层高1/2(单条)或1/3(多条)的竖向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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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有上述现象之一,但程度未达d级;或墙、柱风化剥蚀,截面削弱1/4以上;或墙、柱出现缝宽大于0.5mm的水平裂缝;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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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c级现象之一,但程度未达c级;或无上述现象时,根据实际情况评为a级或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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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象 1.2现象 (要点:竖向裂缝,通常出现在底层的门窗间墙、砖柱) 1.3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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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木柱、梁、檩、木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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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 |
现象及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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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
有下列现象之一: 1.1 木柱严重歪斜,或柱础严重错位(落空1/4直径甚至悬空); 1.2 木梁、檩、木屋架支承处墙体严重开裂(砖墙裂缝宽度大于1mm、土墙裂缝宽度大于10mm); 1.3 木柱、木梁、檩、木屋架严重腐朽或虫蛀,或木材为斜纹理且已斜纹开裂(木纹及裂缝与构件长度方向形成一定角度); 1.4 构件间连接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 1.5 木构件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构件直径的1/2,且裂缝长度超过构件长度的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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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有上述现象之一,但程度未达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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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述现象时,根据实际情况评为a级或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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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象 1.2现象 1.3现象 1.4现象 1.5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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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混凝土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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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 |
现象及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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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
有下列现象之一: 1.1 框架柱出现竖向受力裂缝且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 1.2 框架柱一侧出现水平裂缝,对侧混凝土压碎; 1.3 主梁跨中出现下宽上窄的竖向裂缝且裂缝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或宽度大于1.0mm; 1.4 主梁端出现斜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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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有上述现象之一,但程度未达d级;或因钢筋锈蚀,导致保护层胀裂或脱落;或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或混凝土柱歪斜;或悬挑梁、板根部上表面出现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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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述现象时,根据实际情况评为a级或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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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象 1.2现象 1.3现象 1.4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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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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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 |
现象及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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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
有下列现象之一:1.1屋面已较大范围塌陷; 1.2屋面大范围渗漏; 1.3石楼板、石屋面板净跨超过4m,或石梁、石板悬挑超过0.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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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有上述现象之一,但程度未达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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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述现象时,根据实际情况评为a级或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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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屋整体评级
A级:没有损坏,基本完好。1~5各项均应为a级;
B级:轻微破损,轻度危险。1~5各项至少一项为b级;
C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1~5各项至少一项为c级;
D级:严重破损,严重危险。1~5各项至少一项为d级。
(7)房屋抗震构造措施鉴定
房屋基础有地圈梁;墙体有构造柱、圈梁等抗倒塌措施;木楼屋盖有竖向剪刀撑、纵向水平系杆等稳定措施;楼屋盖与墙体有拉接措施;墙体洞口与洞间墙尺寸符合要求等。抗震构造措施鉴定结论:基本完备。
房屋基础无地圈梁;墙体无构造柱、圈梁等抗倒塌措施;木楼屋盖无竖向剪刀撑、纵向水平系杆等稳定措施;楼屋盖与墙体无拉接措施;墙体洞口与洞间墙尺寸不符合要求等。抗震构造措施鉴定结论:完全没有。
介于以上中间的,鉴定为部分具备抗震构造措施。
6、危房怎么改造?
答:(1)改造方式:以加固方式为主,C级危房全部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级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2)加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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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项目 |
加固目的 |
加固方法与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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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 |
提高地基、基础承载力,减小不均匀沉降及对上部结构造成的破坏 |
地基注浆加固 扩大基底面积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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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整体性 |
提高房屋整体性与抗倒塌能力 |
墙体之间捆绑式加固:配筋砂浆带 楼(屋)盖与墙体连接加固:角钢支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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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石墙体 |
提高砖石墙体承载力与抗倒塌能力,修复墙体局部出现的裂缝、剥落等缺陷 |
砂浆面层加固 裂缝修复 裂缝修复:缝细小时表面封掉,缝较宽时内部灌浆,较长时中间阻断,关键部位加筋补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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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土墙体 |
提高生土墙体承载力与抗倒塌能力;修复墙体局部出现的裂缝、剥落等缺陷 |
砂浆面层加固 裂缝修复 裂缝宽度较小时,可采用水泥浆、石膏浆或水玻璃等材料灌缝处理;裂缝较宽时,可先采用草泥塞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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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构件 |
提高木构件与节点的承载能力与刚度,减小木构件的变形与节点转动,提高木构件的耐久性能 |
1、干缩裂缝较大时,可用楔状木条嵌补,并采用胶粘剂粘牢。嵌补后必须采用铁箍紧固 2、严重腐朽、虫蛀时,应更换构件;轻微腐朽或虫蛀时,可在表面涂刷水溶性防腐剂或油性防腐剂 |
木构件节点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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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
提高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与耐久性能 |
增大截面加固 角钢包角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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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造后鉴定: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安全性认定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具体评定工作要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住房应达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的“A、B级”标准。
7、农村危房改造如何申请和审批?
答:一是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重点优抚对象证件、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危房改造审批表》,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住建局,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
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19年补助标准每户12000元,扶贫开发重点县每户单独提高补助2000元。省级财政依据危房改造对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难程度,确定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1)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90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7000元给予补助。(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70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5500元给予补助。(3)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5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4500元给予补助。(4)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40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2500元给予补助。
市、县(区)要通过加大投入、发动社会帮扶和引导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和未纳入中央补助范围的其他贫困户的倾斜支持,避免因补助标准过低导致改造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消除。对于因动态变化新增的危改对象(超出省下达的任务)由各地自筹资金,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9、补助资金怎么发放?
答:县级住建部门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补助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危改对象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10、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坚持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对于拆除重建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2人户上限控制在60-75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并不得超出《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规定的每户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建设标准。合理制定设计方案,为将来扩建预留接口,满足农户基本使用和未来扩建需求。
11、如何采取适宜改造方式?
答: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及多层农房可采用统建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12、不愿意改造的怎么办?
答: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书面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并现场张贴告示,做好存档备查。
13、改造后的房屋要达到什么要求?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改造后要经住房安全性评定达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的“A、B级”标准,漳州、泉州等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还应满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14、如何加强危改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
答:农村危房改造由农户和施工方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乡镇政府要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对加固改造的房屋,应有技术人员对加固方案、加固材料、施工方案及施工操作队伍进行把关审查,确保加固施工过程安全以及加固后的房屋达到安全标准。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在改造竣工后15日内,由县级住建部门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进行住房安全性评定。评定合格后15日内,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要逐户指导农户验收,并提交验收表、备案书等材料。
15、如何跟踪管理脱贫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情况?
答: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和挂钩帮扶干部要公开联系方式,建立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的跟踪服务或回访机制,对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产生住房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脱贫户消除安全隐患。
16、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如何建立贫困户家庭信息共享机制?
答:县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含动态变化新增的),由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危房鉴定。县级住建部门也要主动对接扶贫等部门,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名单,并逐户组织危房鉴定,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确保一户不漏。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在建立并保存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档案信息录入信息检索系统形成电子台账,及时与扶贫、民政、残联部门比对,审核确认危房存量台账并逐级汇总审核上报省住建厅。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17、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包含哪些内容?
答: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纸质档案,包含:农户档案基本信息表、危房改造照片、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改造对象公示证明、改造对象认定表、改造对象申报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资质、资格复印件、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改造竣工验收表、镇村两级公示证明、补助资金兑付证明等其他资料。
18、如何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
答:建立分级培训机制,市、县(区)要建立基层工作人员有关危房鉴定、住房安全性评定、修缮加固等业务轮训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各地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加强入户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工作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19、如何应用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答:一是省市住建部门(危改部门)分配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纸质文件会稿时,要同步在系统中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与同级财政部门会稿后下达指标,实现“系统操作与纸质操作一致,监管到人到岗”。二是县级住建部门(危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资金拨付后及时将数据填录在线监管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对系统红、黄灯预警信息开展核查验证工作,保证数据录入准确性。三是系统通过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三种互联网渠道公开公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分配发放数据,各级住建部门应当实时关注外网数据更新变动,并核对校准数据信息。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多角度、多渠道、多层面加大“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的宣传力度,确保推广到乡、到村、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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