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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来源:区人社局 时间:2020-11-1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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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

  服刑期满、健在的、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待遇暂停人员可申请恢复待遇。

  3.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件

  1. 办理方式

  服刑期满的可携带期满材料及身份证、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待遇暂停人员可携带身份证至村居、镇街劳动保障所或区城居保中心办理。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被暂停的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公众号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5.办理时限

  即办

  6.结果送达

  户籍所在地村级平台查询、支付宝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建居民养老保险”自助查询

  7.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8.办事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小区10号楼2层社会保障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

  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福建居民养老保险

  咨询电话:0594-6701913

  村居、镇街劳动保障所、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中心

  11.监督投诉渠道

  0594-228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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