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0年第一季度已按照莆人社文[2020]60号文件要求,为185家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补贴。现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112号)“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给予稳岗返还”,“已经受理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稳岗返还补贴标准按100%返还,不足部分予以补发。”我区第一季度已发放的企业中有173家为中小微企业,符合补发条件,现将拟补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 7月22日至7月28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反映。
电话:6701908
地址:荔城区东梅路599号荔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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