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民政(社会事务)办:
现将《荔城区低保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7日
荔城区低保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探索建立防贫减贫机制,根据《中共荔城区委 荔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委发〔2018〕16号)、《莆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环节相对贫困有关工作的通知》(莆扶办〔2019〕41号)和《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群众管理缓解相对贫困有关工作的通知》(荔扶办〔2020〕1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对未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贫困边缘对象要根据“户籍”、“家庭人口”、“家庭财产”、“收入扣减”等方面进行主动排查,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兜底式扶贫有机结合,用好用足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按照“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等原则要求,全力以赴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工作安排
低保惠民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摸底,核查具体情况(4月15日前)。开展一轮“5类人员”精准摸排工作。各镇(街)民政部门根据最新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组织乡镇(街道)并协调有关部门,用2个月时间全面排查农村贫困边缘户中的新增应保对象,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以来已退保人员、2019年以来未审批通过的低保申请人等5类人群进行重点筛查,认真自查落实情况,发现“错保” 和“漏保”等问题及时自纠。对符合条件的集中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尽快落实应保尽保。2020年4月15日前,将正式编号的自查报告和5类人群排查表报送区民政局。
(二)第二阶段:用好用足政策,实现应保尽保(7月15日前)。加大低保保障力度,提高低保覆盖率。在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摸排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重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对符合享受低保的边缘户困难家庭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合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任务。各镇(街)要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逐户排查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边缘户,然后按照农村低保认定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边缘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确保农村贫困边缘户通过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实现脱贫。
(三)第三阶段: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专项报告(9月15日前)。各镇(街)民政(社会事务)办要对本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于9月15日前用正式文件报送区民政局。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莆民〔2018〕73号)要求,把5类对象摸排名单报区民政局低保办,不能纳入的应逐户详细说明理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决胜年,作风建设关乎脱贫攻坚成败。开展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管理缓解相对贫困工作,是民政部门、扶贫部门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重要保障。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管理的重要意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整治责任的具体行动,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二)细化方案,压实传导责任
各镇(街)民政(社会事务)办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对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落实方案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确保脱贫攻坚民政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风气
低保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在宣传低保政策上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区、镇(街)、村(居)要利用“两微一端一网”等网络新兴媒介、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传媒工具,多形式多角度宣传低保政策,宣传低保对象创业成功、脱离低保的典型。通过宣传要让群众明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立足于“最低”,只“保障生活”,是以家庭收入为依据的,不是残疾保,也不是老年保;低保是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是随着家庭收入的变化而变化,并非是低保终身制。倡导勤劳致富光荣、好逸恶劳可耻,教育人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积极鼓励农村困难群众以脱贫致富为目标,克服“想脱贫盼救济”的依赖心理及“不满足现状,又怕担风险”的消极情绪,引导困难群众积极应对市场经济的挑战,认识到只有辛勤劳动才能享受美好生活,依靠新的理念摆脱贫困,早日走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四)强化服务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遵从“急事先办、难事特办、能便则便”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核审批时限,为落实低保兜底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全面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充分利用好镇(街)“救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畅通农村困难群众求助的“绿色通道”。镇(街)、村(居)委会、要主动发现本辖区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提供民政政策支持。
(五)加强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管理缓解相对贫困有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要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相关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提升困难群众对低保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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