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天尾镇政府: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0〕50号)和荔财社〔2020〕42号文件精神,现下拨市级革命遗址专项资金105万元,项目为西天尾镇下垞村陈国柱故居修缮一期工程(含管护专项资金5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莆田市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莆财社〔2019〕156号)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设立“市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补助”科目,专门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的完成。
二、西天尾镇应及时将资金(按项目)下拨,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审定的项目计划和内容进行实施,原则上应在当年度实施完毕,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对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资金由区民政局通过财政局国库统一支付系统支付,不作支出指标,上述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第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莆田市荔城区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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