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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

来源:荔城区水利局 时间:2022-10-3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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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推进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全覆盖、全主体、全环节”监管,促进各建设主体诚信履约,我局于10月19日-10月28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第二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问题公示如下:

  一、项目参建单位情况

  (一)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荔城区西天尾镇下垞片农村供水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泉州三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裕隆水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荔城区新度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厦门连宋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芗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三)荔城区澄峰围垦一期土地土壤改良工程(I期填土工程)

  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省新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情况

  (一)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荔城区西天尾镇下垞片农村供水工程(一期)

  1.施工单位存在问题:

  (1)未见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质检员及安全员人员资质证书过期。

  (2)施工项目部组建文件未送监理审核,未见项目章启用文件。

  (3)挡墙边坡安全专项方案未报监理审核。

  (4)未见施工机械进场报审表,未见施工原材料送检及进场报验台账。

  (5)内业资料滞后,归档散乱,存在散页。如3#泵站地基验槽记录无验槽结论,未见高程复核记录,未见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人员签章不全。

  (6)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缺失。

  2.监理单位存在问题:

  (1)监理单位总监陈朝晖资质证书过期。

  (2)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编制、审核人员未手签。

  (3)监理平行检测工作未及时开展,见证取样、跟踪检测台账均未见。

  (4)未见现场监理对施工进场机械、原材料等进行复核的记录。

  (5)未见监理单位的施工图纸签发记录。

  (6)未见现场监理对施工高程测量成果进行复测的记录。

  (二)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莆田农村“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荔城区新度镇一户一表改造项目一期)

  1.施工单位存在问题:

  (1)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安全领导小组组建文件签章不全。

  (2)未见施工单位投标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履职影像、历次工地例会的会议照片等。

  (3)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教育记录等未完善。

  (4)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缺失。

  (5)地基验槽记录、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等签章不全,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结论未及时报质监核备。

  (6)未见管槽开挖高程测量记录。

  (7)调整后的项目划分方案未及时报送质监机构。

  (8)施工日记记录内容未齐全,施工现场排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原材料送检及进场报验等均未体现。

  (9)日常疫情防控台账未健全。

  2.监理单位存在问题:

  (1)未对进场管材、构配件等进行复核。

  (2)未见监理平行检测委托单位的资质证书。

  (3)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未规范,未体现对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进行复核的内容。

  (4)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等台账未健全。

  (5)未见现场监理对施工高程测量成果进行复测的记录。

  (6)施工图纸签发记录不全。

  (三)荔城区澄峰围垦一期土地土壤改良工程(I期填土工程)

  1.施工单位存在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未详细、未规范,检查频次不足。

  (2)防汛应急演练台账未健全,影像资料缺失,未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3)安全例会记录过于单一,未见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疫情防控宣传等内容,历次工地例会所附参会人员影像不全。

  (4)个别运输车辆、机械操作人员的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更新。

  (5)未见土方回填碾压试验记录。

  (6)施工前后对比照片、施工过程影像等未注重收集。

  (7)未见施工单位投标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履职记录、影像资料等。

  (8)施工现场八牌二图未齐全,工地标准化施工方案未报监理审核。

  (9)日常疫情防控台账未健全。

  2.监理单位存在问题:

  (1)未见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的履职记录、影像资料等。

  (2)监理日志记录未齐全。

  (3)监理平行检测、见证取样等台账未建立健全。

  (4)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地标准化建设。

  三、整改要求

  1.请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现场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施工日记、监理旁站记录、施工过程影像、原材料送检及报验台账等内业资料及时跟进,保证项目内业资料的时效性、真实性与完整性。

  2.业主要加强各参建单位合同履约的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发现人员未到岗或到岗未履职的,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罚款。

  3.施工单位要抓住当前有利施工的季节,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各关键节点有序推进。

  4.各有关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严格整改、认真落实、举一反三,并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送我局。其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要汲取教训,对照存在问题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范、标准从事水利建设市场活动,自觉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莆田市荔城区水利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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