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建设项目单位:
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函》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今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1、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3、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4、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
5、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6、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
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8、历次水土保持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9、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工作情况。
(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核查。
(三)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
(四)做好中央环保督查涉及水土保持信访件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反馈。
三、检查范围与分工
本级审批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
四、时间安排
4月—11月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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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水利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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