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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来源: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1-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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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3〕137号)文件,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了福建中宏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承担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工作。培训于2023年10月8日开班到2023年11月4日培训结束,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举办培训5期,共培训237人,按照招标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已全部培训完成。我局2023年11月9日组织人员对该项目验收,验收为合格。我局拟向福建中宏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62760.00元。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或电话,实名向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1.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0日—11月16日

  2.受理单位: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3.受理电话:0594-6723331

  4.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中央资金) 

培训机构

福建中宏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办班地点

1.理论地点:西天尾镇龙山村 ;黄石镇斗南村;北高镇呈山村、高洋村;新度镇青垞村。

2.实训地点:惠安县凤翔山庄生态园有限公司、漳州闽辉铭智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惠安基地)、福清市寻龟记家庭农场、福建三华农业有限公司、向阳果蔬、五农农业、山隆农场、常丰农业。

验收结论

1. 培训完成任务情况:实际完成培训人数237人(其中包含   线上学习49 人,每人8学时)。其中:本辖区内理论培训2天;实训4天。市内2天、市外2天。

2. 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培训49人。

合格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参训学员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达到 100 %,参训学员参评率达到100 %。

合格

3.学员补贴(有 )发放到位,(有)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合格

4.(有 )发放教材,教材与教学课程安排相符。

合格

5.学员管理考勤情况。

合格

6.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在省、市级网站或报刊报道 4 篇(其中省级2 篇)。

合格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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