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3〕137号)文件,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了福建中宏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承担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工作。培训于2023年10月8日开班到2023年11月4日培训结束,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举办培训5期,共培训237人,按照招标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已全部培训完成。我局2023年11月9日组织人员对该项目验收,验收为合格。我局拟向福建中宏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62760.00元。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或电话,实名向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1.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0日—11月16日
2.受理单位: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3.受理电话:0594-6723331
4.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中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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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
福建中宏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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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班地点 |
1.理论地点:西天尾镇龙山村 ;黄石镇斗南村;北高镇呈山村、高洋村;新度镇青垞村。 2.实训地点:惠安县凤翔山庄生态园有限公司、漳州闽辉铭智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惠安基地)、福清市寻龟记家庭农场、福建三华农业有限公司、向阳果蔬、五农农业、山隆农场、常丰农业。 |
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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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内 容 |
1. 培训完成任务情况:实际完成培训人数237人(其中包含 线上学习49 人,每人8学时)。其中:本辖区内理论培训2天;实训4天。市内2天、市外2天。 2. 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培训49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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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参训学员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达到 100 %,参训学员参评率达到100 %。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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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员补贴(有 )发放到位,(有)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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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 )发放教材,教材与教学课程安排相符。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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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员管理考勤情况。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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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在省、市级网站或报刊报道 4 篇(其中省级2 篇)。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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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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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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