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莆田市壶山养殖有限公司持续做好丝羽(白绒)乌骨鸡保护与利用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和《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荔财农〔2023〕55号)的精神,下达丝羽(白绒)乌骨鸡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20万元。现拟向莆田市壶山养殖有限公司下拨第一期保种资金1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2024年丝羽(白绒)乌骨鸡保护与利用项目工作由莆田市壶山养殖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已按照《2024年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种群培育、更新,建立种鸡核心群。
二、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
三、受理单位、电话及地址: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594-6723331,莆田市荔城区城门街505弄15号。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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