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_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 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经函〔2024〕360号)和《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荔财农〔2024〕6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由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黄石镇便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组成验收组,对承担2024年度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荔城区富来蔬菜专业合作社、莆田市荔城区朝鑫家庭农场开展项目检查验收,通过查看项目现场,查看购销合同、银行转账、正式税务发票等有关凭证资料,验收结果如下:
莆田市荔城区富来蔬菜专业合作社计划引进“长胜108”台湾花菜品种、结合水肥一体化技术、配套滴灌装备。其中滴灌装备(管网),主要装备为电机、水泵、水池(桶)、主管、支管,由电机带动水泵将水池(桶)中的水、肥泵到主管并分流到支管中,由支管的针孔漏点对花菜进行滴灌,实际投资10.75万元;引进花菜新品种“长胜108天F1”,实际投资26.25万元,花菜种苗已种植,覆盖面积为775.02亩,验收人员抽取269.19亩查验苗数,验收种植株数为685840株,平均每亩种植2548株。该场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建设实际投资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30万元,自筹7万元。
莆田市荔城区朝鑫家庭农场引进大型拖拉机。所购买的大型拖拉机型号“DF1004-9(G4)”,由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制造生产,投资12.5万元,该场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建设实际投资1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0万元,自筹2.5万元。
上述荔城区富来蔬菜专业合作社、莆田市荔城区朝鑫家庭农场符合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购买引进的设备均有购销合同、正式税务发票,并通过合作社银行户头转账,扶持资金使用与扶持用途一致,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现拟支付莆田市荔城区富来蔬菜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30万元、莆田市荔城区朝鑫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0万元。欢迎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提出建议和意见。
1.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
2.受理单位: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受理电话:0594-6723331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5.办公邮箱:ny6723331@163.com。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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