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 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经函〔2024〕360号)和《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函》(荔农函〔2024〕47号),我区组织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截至11月13日,共有5家经营主体申报。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4—6723331(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荔城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名单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荔城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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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项目地点 |
项目内容 |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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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长胜108”台湾花菜品种、结合水肥一体化技术、配套滴灌装备) |
莆田市荔城区富来蔬菜专业合作社 |
黄石镇东埭村 |
项目建设补助方式“先建后补”,莆田市荔城区富来蔬菜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计划投资约36.75万元。 |
30 |
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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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引进拖拉机、平地机和农业无人机 |
莆田市荔城区海阳农机专业合作社 |
黄石镇清中村 |
项目建设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由莆田市荔城区海阳农机专业合作社引进拖拉机、平地机和农业无人机,计划投资总计30.75万元。 |
30 |
202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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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引进大型拖拉机 |
莆田市荔城区亮禹农民专业合作社 |
黄石镇金山村 |
项目建设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由莆田市荔城区亮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荔城区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引进大型拖拉机,该拖拉机由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型号“DF1404-X(G4)”。计划投资16.8万元。 |
10 |
2024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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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引进拖拉机和旋耕机 |
莆田市荔城区亦国生态蔬菜专业合作社 |
黄石镇和平村 |
项目建设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由莆田市荔城区亦国生态蔬菜专业合作社引进农用拖拉机“DF704-M(G4)”一台,由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制造生产,旋耕机各一台,“1GKN-190”,由河南豪久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生产,计划投资总计10.22万元。 |
10 |
202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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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引进大型拖拉机 |
莆田市荔城区朝鑫家庭农场 |
黄石镇清前村 |
项目建设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由莆田市荔城区朝鑫家庭农场承担并实施荔城区2024年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引进大型拖拉机,该拖拉机由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型号“DF1004-9(G4)”,计划投资12.5万元。 |
10 |
202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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