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9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荔财农(2025)5号等文件精神,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60万元,用于扶持每个镇街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幅度最高且不少于10%增幅的村,每个村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扶持资金,此项补助仅可享受一次,当年享受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村不在参加补助,由其他村替补,具体由镇街确定。经审核,拟定扶持西天尾吴江村、拱辰街道长丰村、新度镇青垞村、北高镇埕头村、黄石镇惠下村、黄石镇江东村等6个村,每个村补助10万元,共计60万元。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1、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五个工作日);
2、监督单位: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监督电话:0594—6723331,联系人:刘晴,ny6723331@163.com;
4、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六城门城门街505弄15号。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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