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和《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等规定,我区自2016年6月7日起已停止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并积极开展清零行动。截至2025年6月7日,我区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期限,按规定全部注销(清零)。
本公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自2025年6月7日起,凡悬挂“福建B-20001至福建B-26030”(黄牌)和“闽03-20001至闽03-21569”(绿牌)及闽03-D0001至闽03-D0051(绿牌)号段号牌的多功能拖拉机均为无效牌证车辆。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机关大院3号楼。
联系电话:0594-6985916、0594-2793543。
特此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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