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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畜禽耳标标识

来源: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7-0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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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

  2.补助对象:全区猪、牛羊养殖场户。

  3.补助内容: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畜禽标识后,免费发放养殖场户使用。

  4.补助标准:根据畜禽标识实际需求量以实物形式补助,畜禽标识价格由当年度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定。

  5.申报程序:养殖场户向所在地畜牧兽医站申报所需畜禽标识数量,经审核汇总后,逐级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和发放。

  6.咨询电话0594-67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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