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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荔城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

来源:荔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8-2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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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闽财农〔2016〕6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111号)。

  2.补助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公职人员、已故人员不在补贴对象之列。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3.不补范围: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4.补助标准:补贴标准(元/亩)=(当年度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当年度全区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

  5.申报程序: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镇街审核、区级测算、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由村(居)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公示、汇总上报。不纳入补贴的耕地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

  咨询电话:0594-6723331(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4-6723331(区农业农村局)

  0594-2221628(区财政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流程图”

村级登记

  ↓

张榜公示

  ↓

镇街审核

  ↓

区级测算

  ↓

及时发放

  ↓

系统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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