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4〕25号)。
2.补助对象: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补助内容: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4.补助标准:对当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新获得省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5.申报程序:按照“主体申报、区级审核、市级下拨、及时拨付”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6723331(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4-6723331(区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项目政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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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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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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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下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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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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